信贷处主要职责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1-12-20 14:31:45
信贷处主要职责
一、在主管主任的领导下,主持信贷处全面工作;
二、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使用、管理工作;
三、负责制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操作规程;
四、负责审核发放贷款的额度、期限;
五、负责审核管理部提交的贷款签报;
六、负责对各管理部(延吉市除外)大额贷款借款人在延吉市行政区域内房屋抵押的市场价值的调查;
七、负责对各管理部对口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八、负责督促管理部对受托银行代办公积金个人抵押贷款业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九、督促检查各管理部已发放贷款的回收工作
十、组织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