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
日期:2016-02-24 10:51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自治州实际,拟订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3、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封启手续; 4、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5、审批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住房贷款申请; 6、监督检查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和缴存情况; 7、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8、受理与审核单位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申请; 9、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及上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