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现在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大幅下降

日期:2017-12-15 08:28
    为了规避风险,降低贷款逾期率,政策法规处协助各管理部依法大力清收逾期贷款,全年起诉逾期贷款5件,诉讼标的额918,863.97元,清收贷款本息549,322.98元。在诉讼过程中政策法规处会同各管理部针对不同贷款采取多种方式对逾期贷款进行清收。
    一、   对按揭类贷款的逾期贷款采取将借款人和保证人(房地产开发商)作为共同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保证人(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及时与保证人(房地产开发商)沟通,促使借款人和保证人(房地产开发商)及时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在借款人无力清偿贷款本息时保证人(房地产开发商)都能够提前清偿贷款本息。2017年友谊路管理部2件、珲春管理部1件,全部清收贷款本息549,322.98元。
    二、   对个人抵押类贷款的逾期贷款采取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局将贷款抵押物进行评估、拍卖、腾迁及时清收贷款本息。2017年龙井管理部配合龙井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将借款人的贷款抵押物拍卖变现,待抵押物腾迁完成后全部收回贷款本息142,513.75元。
    通过加大依法请收力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从2017年6月末的0.35‰下降至现在的0.18‰,达到了省监管办要求的控制在0.2‰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