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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海同志被评为“图们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日期:2017-01-16 14:10
     通过全社会公开监督、民主评议,姜海同志在日常工作中将“为民、便民、利民”具体行为融入服务环节,为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保持先进、服务为民、争创一流”建功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驻图单位,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图们管理部窗口人员姜海同志被图们市委宣传部评为“2016年图们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