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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指南

日期:2019-09-06 09:43
申请条件: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已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需留存6个月(含)以上的缴存额,可再次申请贷款,不允许补缴;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对停缴、欠缴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借款人家庭贷款次数不得超过2次(含);
      (二)具有购建房屋总价款20%-40%以上的自筹资金;
      (三)同意用所购买的住房做抵押;
      (四)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个人信用信息中存在单笔贷款(含公积金贷款)或贷记卡连续逾期超过6期记录、累计逾期超过24期记录、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在贷款及贷记卡结清、被解除失信人员名单满三年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申请材料:
       (一)个人材料: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抵押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外国人护照;夫妻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未婚、离异、丧偶者需提供单身声明书;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征信报告;
      2、共同借款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半年内工资卡银行流水明细,并加盖银行印鉴,按半年内银行流水总额的月平均值认定月收入;
      3、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须提供注册登记满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收入达到税收起征点的需要提供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
      4、出租车从业人员需提供《出租车从业资格证》、《出租车营运证》,有经营权者提供《出租车经营权证》;
      5、其他收入为营业房出租的,须提供所出租营业房的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承租方营业执照;住房出租的,除提供出租房屋权属证外,另须提供自住房屋产权证;
      6、另有其他稳定收入的,须提供银行流水;
      7、共同借款人非中国国籍,其国外收入不做认定。在中国境内工作,认定其工作收入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居留许可证》、工作收入相关证明;
      8、共同借款人出国务工,需提供所在国家大使馆出具的公证书;
    (二)购房材料:
     1、购买商品房:提供购房合同、20%-40%以上的首付款收据及所购房屋不动产证;全额付款的,提供全额的增值税发票及所购房屋不动产证。
     2、购买二手房:提供已过户的不动产证、契税完税收据、增值税发票和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用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
     3、购买按揭房:提供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20%-40%以上的首付款收据,用已购买的按揭房屋作为抵押物。
     4、办理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提供原办理商业银行贷款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还款计划及明细、所购房屋不动产证。
    提取公积金支付部分首付款的,另需提供经售房单位盖章确认的三方协议。
贷款额度的确定:
贷款额度按以下条件综合计算后取最低值:
    1、可贷额度为购房总价的60-80%;
    2、最高可贷款额度为夫妻账户余额的20倍,缴存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夫妻双方均缴存最高可贷60万元;单方缴存最高可贷50万元。
    3、不高于家庭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贷款额度=借款人家庭总收入×50%×12(月)×贷款年限
贷款年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一般不得超出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对连续、足额缴存五年以上,并且具有稳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可以延长一年至五年。最长年限不得超过30年。
异地缴存职工、参贷职工均按上述条件办理。
办理地点: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内
审批时限:材料备齐后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
费用提示:
      1、我“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2、按揭贷款保证金应由开发商缴纳,借款人(购房人)无需承担。
      3、在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的工本费由房产局收取,参照各地房产局收费标准。
咨询电话: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