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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汪清管理部与汪清县软环境建设公开承诺

日期:2013-01-30 09:00

 

住房公积金汪清管理部参与汪清县软环境建设公开承诺
 
 
根据汪软建办发[2012]2号文件《关于开展2012年软环境建设公开承诺的通知》,延边州住房公积金汪清管理部根据州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制定了2012年住房公积金汪清管理部软环境建设公开承诺,管理部副主任王占国通过汪清电视台向全县人民介绍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情况和办理流程,承诺视频经汪清电视台播出后,迎得汪清市民一片叫好声,提升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百姓心中的良好形象。
2012年是“十二五”的关键之年,也是汪清县经济社会实现率先突破、在全省继续升级晋位的重要一年。为了保障汪清县项目建设的快速发展,我管理部以通过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参与软环境建设,推动汪清县软环境不断取得新进展,继续巩固和发展“全省最优软环境县份”成果。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汪清管理部
软环境建设公开承诺
住房公积金汪清管理部是服务于汪清广大干部职工不断提升住房质量的窗口,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总额3.06亿元,支持我县广大干部职工购买住房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总额2.14亿元,为我县广大干部职工全身心投入项目建设奠定了基础。
为了全面支持我县的项目建设,2012年根据县软环境办公室公开承诺活动的要求,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精神,不断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程序,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保障作用,实现住房公积金低风险运行,做到管理为民、服务于民、方便于民,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
二、切实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对符合政策规定办理职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贷款的,职工因病去世提取公积金的,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对不符合政策规定办理提取的,讲清政策,说明原因,热情接待;对符合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当场受理,按规定时间内办结审批手续。
三、全面公开公积金提取使用审批、个人贷款申请办理流程,并提供办理“一次性告知”,做到首问必接,首问必答,首问必果,实行文明、规范、廉洁办公;
四、对百姓投诉工作人员有故意刁难、工作不作为、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服务热线:0433-8814370;服务投诉电话:0433-8819966
 
 
           住房公积金汪清管理部
               2012年2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