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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8-08-20 14:19

                  2017年度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部门决算
 
 
         2018年8月1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省延边州内和长白山管委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承担延边州内住房公积金的计划、归集、缴存、支付、使用、核算保值等职责任务;
具体职责如下: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自治州实际,拟订住房公积管理办法,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3、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封启手续;
4、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5、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支取、使用和住房贷款申请;
6、监督检查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和缴存情况;
7、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8、受理与审核单位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9、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及上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延边州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7年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内设机关党委,归集处、信贷处、会计核算处、信息技术处、政策法规处、档案管理处、审计稽核处、客户服务中心、人事教育处和办公室,下设天池路、友谊路、敦化、珲春、图们、和龙、龙井、汪清、安图和长白山10个管理部。
 
2017年实有人员 126人,其中:在编人员  83人,编外人员32人,提前退养1人,离退休人员  1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收入总计3154.85万元,比2016年增加206.19万元,增长7 %;支出总计2437.13万元,减少378.12万元,降低13.4 %。主要原因: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控制经费支出。
    二、关于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154.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52.40万元,占99.9%;其他收入2.45万元,占0.1 %。
    三、关于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3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3.6万元,占82.2%;项目支出433.54万元,占17.8%。
 四、关于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3152.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比2016年各增加207.2 万元,增长7  %。主要原因:人员支出自然增长以及因业务需要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2434.6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比2016年各减少362.93万元,降低13%。主要原因: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控制经费支出。
五、关于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收入总计3152.4万元,比2016年增加207.2 万元,增长7  %。主要原因:人员支出自然增长以及因业务需要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六、关于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434.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62.93万元,降低13 %。主要原因: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控制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434.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住房保障支出2434.68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52.4万元,支出决算为24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23 %。主要原因: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控制经费支出。
    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 3152.4万元,支出决算为 24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7.23 %。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控制经费支出。
    七、关于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01.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245.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9.53万元、津贴补贴42.99万元、奖金28.7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8.89万元、绩效工资237.1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5.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7.76万元、生活补助10.57万元、医疗费16.67万元、住房公积金99.76万元、采暖补贴17.79万元。
    公用经费755.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05万元、印刷费15.16万元、电费33.75万元、水费3.18、邮电费9.14万元、取暖费42.09万元、物业管理费29.99万元、差旅费18.45万元、维修(护)费178.17万元、租赁费55.87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13万元、劳务费144.04万元、工会经费18.53万元、福利费23.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1.70万元。
八、关于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收入总计 0 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支出总计 0 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
九、关于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 “三公”经费及相关信息明细表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7.06万元,支出决算为37.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14万元,降低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2.84 万元,降低7%;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29万元,降低69%。主要原因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控制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94万元,占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占0.3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6.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为36.9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过道费、车辆保险费等。2017年,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公积金考核工作组。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1人次,比上年减少5 批次,减少35人次。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3 辆.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5.0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7万元。
十、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公积金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决算公开附件(2017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