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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贷款业务

日期:2021-12-21 08:55
办理地点 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办理方式 柜台办理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审批时限 材料备齐后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
政策依据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已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需留存6个月(含)以上的缴存额,方可申请贷款,不允许补缴;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对停缴、欠缴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夫妻双方各自作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次数累加不得超过2次;
(二)具有购建房屋总价款20%-40%以上的自筹资金;
(三)同意用所购买的住房做抵押;
(四)借款人夫妻信用良好。   
申请材料  (一)个人材料: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抵押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外国人护照;夫妻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未婚、离异、丧偶者需要单身声明书(窗口提供,无需另行开具);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2、共同借款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半年内工资卡银行流水明细,并加盖银行印鉴,按半年内银行流水总额的月平均值认定月收入;
3、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须提供注册登记满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收入达到税收起征点的需要提供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
4、出租车从业人员需提供《出租车从业资格证》、《出租车营运证》,有经营权者提供《出租车经营权证》;
5、其他收入为营业房出租的,须提供所出租营业房的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承租方营业执照;住房出租的,除提供出租房屋权属证外,另须提供自住房屋产权证;
6、另有其他稳定收入的,须提供银行流水;
7、共同借款人非中国国籍,其国外收入不做认定。在中国境内工作,认定其工作收入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居留许可证》、工作收入相关证明;
8、共同借款人出国务工,需提供所在国家大使馆出具的公证书;
(二)购房材料:
购买商品房:提供购房合同、20%-40%以上的首付款收据及所购房屋不动产证;全额付款的,提供全额的增值税发票及所购房屋不动产证。
 
贷款额度的确定 贷款额度按以下条件综合计算后取最低值:
  1、可贷额度在所购房屋总价款的60-80%之内,并结合现行抵押价值标准做出认定;
  2、最高可贷款额度为夫妻账户余额的20倍,缴存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夫妻双方均缴存最高可贷60万元;单方缴存最高可贷50万元。
  3、不高于家庭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贷款额度=借款人家庭总收入×50%×12(月)×贷款年限
贷款年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一般不得超出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对连续、足额缴存五年以上,并且具有稳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视具体情况可申请延长一年至五年。最长年限不得超过30年。
相关表格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表》可在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常用下载》中下载或到窗口直接填写。
是否收费 1、我“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2、在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的工本费由房产局收取,参照各地房产局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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