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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转移及合并

日期:2015-03-17 10:11
州内账户转移办理程序:
职工在州内发生工作变动,原单位经办人须将账户办理封存手续,由接收单位填写《延边州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并加盖财务章,到受托银行办理转移手续。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联,一联经银行盖章后返回单位,一联由银行留存。

个人账户合并办理程序:
单位或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到受托银行,受托银行确认合并账户与被合并账户信息一致后,直接办理并户手续。两个账户都是停缴状态时,将先停缴的账户合并至后停缴的账户;两个账户为一停一缴的状态时,将停缴账户合并至缴存账户;两个账户都是缴存状态的,至少将一个账户停缴后,方可办理并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