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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变更登记

日期:2017-03-29 09:26
单位信息变更所需材料: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办的《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或工商局出具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等变更材料。

单位信息变更办理程序:
1、经办人填写《延边州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上述材料到所在辖区
     管理部审核。
2、管理部审核通过后,在变更申请书中盖章。
3、单位持审核通过后的材料到受托银行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4、变更申请书一式一份,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留存。
涉及经办人员变更的,应同时提供《单位经办人员信息变更申请表》、《延边住房公积金单位经办人员注销登记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信息变更登记办理程序:
经办人持《延边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到受托银行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手续。
系统内证件号码与职工证件号码一致,只变更其他信息的,《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无需单位盖章。如果系统内证件号码与职工证件号码不一致,变更任何信息,《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