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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日期:2014-06-09 01:26
      住房公积金是以实现住房保障为目的,为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政府以行政法规规定实行强制储蓄方式建立起来的用于个人住房消费且免征个人所得税和利息税的长期住房储金。

      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修订后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具有保障性、工资性、互助性、长期性、强制性、统一性、专用性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