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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部门职责

日期:2021-08-19 14:36
办公室职责:
一、协助领导处理行政方面的日常工作和指定的其它工作。凡事特别是重大事情及时向领导汇报,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掌握“中心”工作进行情况,提出问题和建议供领导参考,当好领导参谋。
二、负责起草各种会议材料及文件、报告、通知、规章制度。
三、负责做好文件、信函、通知等的收发、登记、呈批、分发、传阅、保密、督办和文书归档工作。
四、负责接待除上访以外的有关来访客人,做到热情、礼貌。
五、负责“中心”内部会务组织、记录工作,做到安排合理、及时、无差错,记录周详。
六、负责“中心”的物业管理,做好设备的购置、验收、统计及保管工作,负责“中心”办公楼水电、电话及其费用的管理,经常检查房屋、水电系统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七、负责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的计划编制、采购、验收、保管、发放工作,做到降低支出、杜绝浪费。
八、负责做好印信管理工作。
九、负责办公楼水电暖维护、环境绿化美化、保安工作,保证办公楼卫生安全,防火防盗。
十、负责车辆的维修、养护、保险及管理工作。
十一、 负责财务室工作。
十二、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上级组织和中心党组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中央及上级党委下达的重大政治活动和学习,制定理论学习计划,抓好党员和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搞好职工思想政治教育。
三、主要负责公积金纪检工作。
四、根据上级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当前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方案、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把工作任务明确地落实到分管领导和部门,抓好全中心的廉洁自律工作。
五、加强基层党支部的建设,督促、检查、考核各支部开展工作情况以及中心党组下达各项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六、负责党费的交纳、管理和使用,定期公布党费收支情况,保证党费的使用公开透明。
七、负责党员的组织管理、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八、负责州中心党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与其他部门同心协力完成好我中心开展的各项主题实践活动。
九、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和各项活动,凝心聚力发挥作用。
十、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审计稽核处职责:
一、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稽核。
二、对住房公积金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稽核。
三、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稽核。
四、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资金回收情况进行审计稽核。
五、对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增值收益情况进行审计稽核。
六、对住房公积金国债及定期存款进行审计稽核。
七、对住房公积金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稽核。
八、对计算机管理系统进行审计稽核。
九、对受托银行承办的公积金金融业务进行审计稽核。
十、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心认为需要而要求办理的其它审计稽核事项。



会计核算处职责:
一、认真贯彻《会计法》,组织落实《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和《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
二、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财务预算、决算。
三、组织落实全州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计划。
四、负责制订与核算业务有关的管理办法与操作规程。
五、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以及各种报表的上报工作。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存款户、委托贷款户、贷款保证金存款户、增值收益存款户的设立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定期存款的核算、盘点、存单保存、管理工。
八、负责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运用、财务收支计划及中长期总体规划编制和起草工作。
九、负责对委托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衔接、监督、检查、指导,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正常进行。
十、负责公积金缴存、提取、放贷、还贷等业务的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十一、负责公积金提取业务的资金发放、还贷业务的资金收回工作。
十二、负责全州会计业务报表的编制、汇总及综合分析工作,为中心领导提供决策。
十三、负责各类财务凭证、账簿的打印、装订、归档录入工作。
十四、负责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信贷处职责:
一、编制贷款年度计划。
二、拟订住房公积金信贷管理具体政策标准,适时提出政策修改建议。
三、负责拟订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办理流程、操作规程,并适时调整。
四、负责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核发放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项目的审核发放工作。
六、负责编制贷款违约、逾期情况的报表工作。
七、负责协调、指导全州各县市管理部的贷款业务、及违约、逾期催收工作。
八、负责有关贷款政策的媒体宣传及网站信息资料的提供。



归集处职责:
一、参与编制全州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计划,并负责落实执行。
二、指导、监督、检查县市管理部的归集工作。
三、负责审批全州购房、大病、突发事件、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四、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账户设立、缴存、变更、催缴、核定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等业务的管理工作。
五、根据工作要求,监督、检查受委托银行的工作。
六、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工作。
七、负责对住房公积金归集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办法和对策。
八、负责管理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环节中的运营工作。
九、根据归集工作需要,开展调查研究、业务咨询和信息反馈工作。
十、与中心内部各业务处室协调配合工作,加强联系和沟通。
十一、根据全州发展和工作需要向上级领导提供建议。



人事教育处职责:
一、负责组织干部、职工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和保管。
二、负责考勤制度的修订、考勤结果的统计,职工各种假期的审定。
三、负责制定机构设置、人员岗位方案和编制用人规划。
四、负责职工的工资管理、转正、定级、升级工作并制定报表。
五、负责职工的工资、奖金、福利的核算及发放并制定报表。
六、负责职工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的核定、管理。
七、负责职工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初审、申报和聘任。
八、负责职工的选聘、考核、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九、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干部职工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聘任。
十二、负责制定和更新职工花名册、人事档案的装订整理和充实。
十三、机构代码证、编制手册、事业单位人员手册、社保手册、医保手册,用工管理手册等年检工作。



信息技术处职责:
一、负责拟定公积金应用管理系统的发展规划,为领导提供系统所需硬件、软件的决策依据。
二、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与及相关规章制度的拟定、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
三、负责管理住房公积金应用管理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系统内数据信息的安全、完整。
四、负责公积金门户网站和网上业务的技术支持工作。
五、负责公积金应用管理系统的扩充及升级工作。
六、负责公积金应用管理系统内数据信息的备份和存档工作。
七、负责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监控及主控设备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设备维修工作。
八、负责组织计算机使用人员的业务培训、业务指导工作。
九、负责与受托银行有关业务的衔接协调工作。
十、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管理处职责:
一、制定档案工作计划,起草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类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定、整理、归档和保管,做好档案室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完整,做好档案的安全防范和保密工作。
三、对各处、各管理部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对到期、超期保管的档案进行鉴定,审批档案存毁的意见,维护档案的安全。
四、统计各类档案基本情况和利用效果,积极为有关部门以及职工个人提供档案利用。
五、组织并指导档案理论与档案保护、档案培训等工作。
六、对档案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政策法规处职责:
一、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立法调研、起草、修改和解释。
二、起草重要的文件和报告。
三、组织政策性住房金融相关的课题研究,提出延边州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规划。
四、负责延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签订协议、合同的审核工作。
五、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职工的普法教育工作。
六、对逾期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逾期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负责对“管理部”上报的拒不偿还贷款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做好贷款担保抵押资产的处置工作。
八、负责与州政府法制办及省住建厅法制部门的工作协调,并承办相关工作的落实。
九、完成“中心”党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客服中心职责:
一、负责“12329”热线、12345政务平台、“中心”网站、政府网站、微信平台中的客户对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制度、业务咨询的回复。
二、负责客户对公积金服务质量投诉的处理。
三、负责记录客户的建议及意见,并整理上报中心党组。
四、负责汇总热线信息和数据资料,定期进行数据分析,通过月、年等报表方式为领导及时了解住房公积金情况、指导和决策住房公积金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和数据。
五、负责“中心”网站内容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12329”热线的管理工作。
七、完成中心决定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管理部职责:
一、按照“州中心”授权做好公积金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执行、完成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三、负责受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等。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催缴工作。
五、受理及初审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项目的申请。
六、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抵押贷款的申请。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回收、催收等贷后管理。八、管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档案及贷款合作项目档案。
九、上报管理部管理费用。
十、核对住房公积金单位账和职工个人明细账。
十一、核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明细账。
十二、制定管理部各个岗位职责。
十三、“州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