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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提取政策 发挥公积金保障功能

日期:2016-05-25 10:13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全面的住房消费支持,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有关精神,对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时,提供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则可以将维修资金总金额和实缴的契税金额纳入到购房总价款中,与购房提取同时申请。
     二、提取的时间自维修资金收据和税收完税证开具之日起三年内有效;以后可每年提取一次,直至足额支付维修资金和实缴的契税金额。提取金额不超过维修资金票据总金额和实缴的契税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