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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管理部被评为2014-2016年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日期:2017-04-18 08:24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井管理部被中共延边州委、延边州人民政府授予2014-2016年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龙井管理部全体职工必将开拓创新,勤奋敬业,埋头苦干,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树立良好的形象,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