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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解读

日期:2017-04-26 10:41
     2017年4月20日,延边州住房公积金长白山管理部又接受长白山电视台的采访,针对2017年公积金新政策,管理部主任姜施琳做了细致的讲解。
          
    【导语】为加强公积金管理,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实际,我区住房公积金政策今年再做新调整,颁布了新办法,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正文】根据《延边州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中规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限,购房首次提取时间自发票、契税开具之日起三年内有效,职工购住房,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共同提取,从今年的3月19日起针对购房行为只能提取一次,也就是说,办理提取的手续,不管有几个直系亲属参与提取,只能办理一次。
         
    【同期声】延边州住房公积金长白山管理部 主任 姜施琳
     在贷款方面 政策调整之后规范了贷款条件和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已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需留存6个月(含)以上的缴存额,可再次申请贷款,不允许补缴;贷款额度遵循以存定贷原则,按照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房储存余之和的倍数,确定贷款限额,按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0倍计算,缴存余额为1万元以下的,按1万元计算。
    【正文】目前公积金最高的放贷额度,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单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不能超过50万元,夫妻双方都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不能超过6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的退休年龄。对连续、足额缴存5年以上,并且具有稳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可以延长一年至五年。
    【同期声】延边州住房公积金长白山管理部 主任 姜施琳 
     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缴存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也就是说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抵押率最高为80%;非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抵押率最高为70%。
          
     【正文】此外,新政策还取消了用非所购住房做抵押的贷款。也就是说必需用所购房屋做抵押,不得用其他自有房屋或第三人房屋做抵押。共同还款人未缴存公积金的,在贷款提供收入认定时,需提供半年内工资卡银行流水明细,并加盖银行印鉴,按半年内银行流水总额的月平均值认定月收入。从事个体经营的,须提供注册登记满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其他收入为营业房出租的,须提供所出租营业房的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承租房营业执照,根据上述资料、营业房屋位置及租金综合认定;住房出租的,除提供出租房屋权属证外,另须提供自住房屋产权证。新政策还明确了共同还款人无收入证明的收入认定标准。
     【同期声】延边州住房公积金长白山管理部 主任 姜施琳
      借款人配偶无法提供上述其他收入证明的,可按其户口所在(县)市最低工资标准认定收入,目前我们二道白河区域执行的最低社评工资为13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