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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延边州公积金部门决算

日期:2016-08-23 15:48
 
 
 
 
 
 
 
 
2015年度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部门决算
 
 
 
 
 
 
 
 
2016年 8 月 20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自治州实际,拟订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3、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封启手续;
4、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5、审批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住房贷款申请;
6、监督检查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和缴存情况;
7、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8、受理与审核单位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申请;
9、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及上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州中心”)直属延边州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机关党委办公室、审计稽核处、会计核算处、信贷处、归集处、人事教育处、信息处、办公室、档案管理处、政策法规处、客户服务中心11个职能处室,下设延吉市天池路管理部、延吉市友谊路管理部、安图管理部、敦化管理部、图们管理部、汪清管理部、珲春管理部、和龙管理部、龙井管理部、长白山管理部等10个管理部。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单位1个决算单位。
2015年在编人数89人,实际在岗人员  123人,退休人员  6人。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延边朝鲜族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决算数 项目 决算数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343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上级补助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事业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经营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五、教育支出  
六、其他收入 4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482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其他支出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3437 本年支出合计 3482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年初结转和结余 864 年末结转和结余 819
       
合计 4301 合计 430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二、收入决算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三、支出决算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延边朝鲜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万元
2015年度预算数 2015年度决算数 备注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未发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注:2015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收入总计 3437 万元,比2014年增加641万元,增长23  %;支出总计  3482万元,增加681万元,增长24  %。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长、因业务需要增设几个办公网点。
    二、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43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433万元,占99.9 %;其他收入4  万元,占  0.1%
三、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348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55 万元,占 36%;项目支出2227 万元,占64 %;
四、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4257万元(取财决01-1表30行3栏数据),财政拨款收支总计比2014年各增加637万元,增长18 %。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长、因业务需要增设几个办公网点。            
五、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  34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 %。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56 万元,增长23  %。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长、因业务需要增设几个办公网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  34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 1080 .3万元,占31 %;商品和服务支出 587 .1万元,占 1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652.1万元,占19%;其他资本性支出  1132.6万元,占33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3433万元,支出决算为  3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根据预算,有计划地使用经费。
    六、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225.2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17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1.4万元、津贴补贴165.7、奖金63.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25.3万元、绩效工资276.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7.5万元、住房公积金95.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万元。
公用经费 48.9 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6.7万元、福利费42.2万元。
七、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发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八、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7.0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07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396.96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365.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1.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 %。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  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4 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纳入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学校等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四、经营收入:指纳入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指按照有关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纳入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纳入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分配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