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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延边住房公积金部门决算

日期:2017-10-18 10:52
 
 
 
 
 
 
 
2016年度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部门决算
 
 
 
 
 
 
 
 
2017年10月 16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省延边州内和长白山管委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承担延边州内住房公积金的计划、归集、缴存、支付、使用、核算保值等职责任务;
具体职责如下: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自治州实际,拟订住房公积管理办法,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3、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封启手续;
4、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5、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支取、使用和住房贷款申请;
6、监督检查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和缴存情况;
7、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8、受理与审核单位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9、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及上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延边州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6年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内设机关党委,归集处、信贷处、会计核算处、信息技术处、政策法规处、档案管理处、人事教育处和办公室,下设天池路、友谊路、敦化、珲春、图们、和龙、龙井、汪清、安图和长白山10个管理部。
 
2016年实有人员 128人,其中:在编人员  85人,编外人员33人,提前退养2人,离退休人员  8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收入总计 2948.66万元,比2015年减少488.14万元,降低14.2 %;支出总计2815.25万元,减少666.55万元,降低19%。主要原因: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控制经费支出。
    二、关于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2948.6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945.2 万元,占99.9 %;其他收入 3.46 万元,占 0.1 %。
    三、关于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281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382.87 万元,占49 %;项目支出 1432.38万元,占51 %;
四、关于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 2945.2 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比2015年各减少487.6 万元,降低 14 %。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大幅减少。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 2797.61 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比2015年各减少654.39 万元,降低19  %。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大幅减少,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五、关于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收入总计 2945.2 万元,比2015年增加2945.2万元,增长100  %;支出总计 2797.61 万元,增加2797.61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延边州住房公积金2016年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
六、关于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 2797.61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5 %。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54.39 万元,降低19  %。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大幅减少,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 2797.61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住房保障支出 2797.61 万元,占10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945.2 万元,支出决算为 2797.6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5 %。主要原因: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控制经费支出。
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 2945.2 万元,支出决算为  279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5 %。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控制经费支出。
 七、关于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365.23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200.6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5.55万元、津贴补贴51.93万元、奖金35.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4.99万元、绩效工资261.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8.7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8.17万元、生活补助9.75万元、医疗费17.06万元、住房公积金89.29万元、采暖补贴17.9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8万元。
    公用经费 164.5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1.68万元、印刷费23.9万元、水费2.7万元、电费32.11万元、差旅费16.15万元、培训费0.75万元、公务接待费0.42万元、工会经费15.14万元、福利费21.73万元。
八、关于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收入总计 0 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支出总计 0 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主要原因:2016年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单位。
九、关于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 “三公”经费及相关信息明细表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40.2 万元,支出决算为 40.2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42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5.6万元,降低 39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24.2万元,降低 38 %;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1.6万元,降低 80 %。主要原因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控制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39.78万元,占 99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42 万元,占 1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39.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为 39.7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过道费、车辆保险费等。2016年,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3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42 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住建部检查组。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8 批次, 56 人次,比上年减少50批次,减少244人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 1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3 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07.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91.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49.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67.22 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公积金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决算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