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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02 16:46
                              2021年度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
 
                                                        2022年8月 27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延边州内和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承担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计划、归集、缴存、支付、使用、核算保值等职责任务;
具体职责如下: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自治州实际,拟订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3、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封启手续;
4、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5、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支取、使用和住房贷款申请;
6、监督检查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和缴存情况;
7、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8、受理与审核单位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9、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及上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延边州人民政府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1年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内设机关党委、归集处、信贷处、会计核算处、信息技术处、政策法规处、档案管理处、审计稽核处、客户服务中心、人事教育处、办公室11个处室,下设天池路、友谊路、敦化、珲春、图们、和龙、龙井、汪清、安图、长白山10个管理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048.94万元,比2020年减少573.53万元,降低16%;支出总计2594.28万元,比2020年相比,增加98.45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人员费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81.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9.84万元,占99.95%;其他收入1.3万元,占0.0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9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4.96万元,占61.1%;项目支出1009.32万元,占38.9%。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522.24万元,占96%;公用经费62.72万元,占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479.84万元,比2020年减少466.76,降低15.84%;财政拨款总支出2592.98万元,比2020年增加98.71万元,增长3.96%。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92.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8.71万元,增长3.96%。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92.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23万元,占3.7%;卫生健康支出53.36万元,占2.1%;住房保障支出2443.39万元,占94.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46.71万元,支出决算为259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96.23万元,支出决算为 9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53.36万元,支出决算为5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997.12万元,支出决算为244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83.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22.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82.46万元、津贴补贴41.51万元、奖金5.55万元、绩效工资493.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6.9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9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1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94万元、住房公积金70.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7.91;生活补助23.9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3万元。
    公用经费61.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72万元、手续费0.1万元、邮电费0.02万元、物业管理费0.7万元、差旅费11.78万元、培训费0.34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工会经费22.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4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9.32万元,支出决算为56.02万元,完成预算的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控制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86万元,占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占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7.89万元,支出决算为   55.86万元,完成预算的96.5%,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控制经费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52.2万元;2021年8月购买两台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66万元,主要是用于车辆燃油费、过道费、车辆保险费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3万元,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的 11.2%,主要是接待住房公积金交流考察组。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十、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2021年度我部门(单位)组织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项目、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等6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70万元,占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总额的48%。
(二)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单位)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1. 《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70万元,执行数10.28万元,执行率为14.69%。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通过更新和配置相关办公设备,更好地办理各项任务,促进办公效率,履行本部门公共职能,维持部门运转,顺利完成各项公积金工作任务。
  2.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70万元,执行数0万元。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因各县市房产等相关部门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所以该项工作暂未开展。
  3、(1)《劳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8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369.28万元,执行数316.22万元,执行率为85.63%。
  (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75万元,执行数175万元,执行率为100%。
  (3)《维修(护)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86万元,执行数99万元,执行率为53.23%。
  (4)《租赁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8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75万元,执行数45万元,执行率为60%。
  以上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通过投入相关费用资金,更好地办理各项任务,履行本部门公共职能,维持部门运转,顺利完成各项公积金工作任务。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9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用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从本级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