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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3-04-11 09:32
      2022年,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精神,坚持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依据,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贴中心法治工作实际,从抓制度建设入手,依法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规范管理运作,加大风险防控力度,加强公积金干部队伍建设,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促发展的重要作用,现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以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论述情况
      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之一,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的、要求及内容,并于8月10日进行了理论中心组学习,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相关内容,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宪法观念,带头尊崇宪法、敬畏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将法治建设学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多种形式的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上的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论述情况,按照学习方案,于11月21日组织召开贯彻学习二十大精神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了二十大报告内容,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化认识各项战略部署的整体性、关联性、协同性,进一步明确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指导住房公积金法治工作实践。
      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政府职能体系情况。一是进一步细化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全力配合州政府、州政务中心、州“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制度建设改革等工作,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窗受理”,进一步优化服务;二是开通“掌上办”服务,进一步拓宽线上服务渠道,满足我州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业务随时办、移动办的要求,我中心于今年8月正式上线了延边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继续以“让百姓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为目标,进一步丰富线上服务渠道功能、增加线上业务办理种类、提升服务满意度;三是自“跨省通办”工作开展以来,中心坚持以优化政务环境为目标,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聚焦具体业务事项,依托综合服务平台,通过“全程网办”、“两地联办”等方式全力推动通办工作落地落实。在8项业务已实现跨地区办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成熟和完善“跨省通办”机制,通过上线微信小程序,完善企业网厅、个人网厅和充分利用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不断完善线上功能、丰富网办业务,逐步由传统线下模式向数字化线上模式倾斜,以全程网办为主要方式全面推动落实业务事项“跨省通办”。
    (二)健全依法行政体系情况。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化、科学化,通过积极开展调研、研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将《延边州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延边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中心门户网站广泛征求意见,经中心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州司法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二是结合住房公积金执法工作实际,不断完善相关流程,按照包容审慎修改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四张清单”,落实行政执法“一案三书”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三单一图”的编制工作编制。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情况。一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内容,及时健全完善规范措施,不增加法律法规外的行政权力或者减少职责;二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参与中心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贷款合同管理、重大复杂案件等事项的审议和合法性审查作用,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情况。一是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要求,结合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延边州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操作规程》,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二是持续强化普法教育,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坚决杜绝“一刀切”执法,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三是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结合本单位岗位需要,组织中心相关处室及管理部7名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线上培训,全部通过执法证考试,及时完成执法人员信息动态管理工作,报州司法局备案,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情况。一是通过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强化法律顾问对申请公开事项答复意见的合法性审查,做好涉及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答辩和出庭应诉工作;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调解职能,切实提高公积金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情况。一是重视司法建议,认真研究积极承办,及时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及处理结果,办复率达100%。二是延边州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并入12345全州统一政务热线(原号码12329保留使用),负责我州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政策、业务办理、建议投诉等内容的咨询回复和受理,各类咨询回复率100%。
    (七)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情况。一是为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有效防范风险,打破信息壁垒获取房产、不动产、市监、社保、公安、民政、税务等跨部门共享信息,启动了信息共享建设工作,为线上业务的开展提供数据支撑;二是我中心已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将持有执法证的人员信息录入系统,并且按相关要求完成了“我要执法”App注册,为规范执法行为奠定了基础。
    (八)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情况。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为确保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工作任务有序开展,年初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中心法治建设工作重点,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充分结合当前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实际,对法治建设工作做了总体安排部署,对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强化落实、细化分工、突出重点,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大力推动我中心法治建设工作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中心认真总结全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经验,结合国家、省、州有关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找差距补短板,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一是依法行政和执法能力不足。随着公积金政策法规宣传的推进和职工维权意识的增强,职工投诉维权案件呈现增长趋势,法律专业人员及配套薄弱,依法行政压力骤增;二是缺乏具体的执法政策或文件支持,部分政策有待进一步明晰(如:住房公积金缺乏必要的检查、查账权,无法依据客观实际,对单位进行有效的监督,中心执法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阻力);三是“骗取套提”公积金的行业乱象时有发生。
      四、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中心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制定了《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工作部署,确保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二)带头学法用法,提高法治思想和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重视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树立和法治意识培育,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法制观念,带领提升中心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持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有效提升干部职工法律意识。
   (三)依法履职,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坚持形成议题,召开党组会议,会前充分调研、会上充分讨论、集体决定,确保各项决策科学有效、程序合规、充分发扬民主。
   (四)依法依规,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要求,按照包容审慎原则,依法依规履行法定职责;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多措并举开展宣传活动,采取报纸、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方式,通过送政策进企业、社区、广场等人员密集地解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公积金缴存、使用方面的政策,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知晓率,促使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于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对其下发催建、催缴通知书,逾期仍不办理的,进入执法程序,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五、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中心将持续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认真落实中央、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聚焦公积金高质量发展,结合延边实际,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在风险防控和提升服务效能上持续用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住房公积金法治建设工作全面发展。
   (一)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最根本的保证。中心党组要发挥政治领导和思想领导的作用,持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普法教育,把党的建设的要求原则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个方面,充分结合中心工作实际,促进中心各项行政行为在法治轨道上正确依法运行。
   (二)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优化营商环境。多措并举加强法制宣传,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观念。持续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宣传和住房公积金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行业乱象整治,以对广大职工负责的态度,切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扩大住房公积金知晓率,促使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加快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建设工作。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转型,通过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平台和吉林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来获取行业内及跨部门共享信息,并将获取到的信息运用到业务受理流程中,为线上业务的开展提供数据支撑,计划于2023年6月底前建设完成。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