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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3-12-21 10:41
      2023年,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精神,积极推进省、州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和各项工作要求,认真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责,现将全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住房公积金职能,明确事项名称、事项类别、实施主体、责任事项及依据。今年4月份,对保留、取消、新增、调整、下放的清单内容认真梳理,持续做好本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及时将动态调整结果向有关部门报备,并通过中心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布。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创新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柜面服务,以“互联网+”为向导,以服务为核心,以移动终端为载体,拓展服务渠道,全力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开通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营业大厅、企业网上营业大厅、自助服务终端、12345政务平台、12329专项热线、微信小程序等综合服务渠道,缴存单位和职工可通过综合服务平台进行互动交流,实现个人信息查询、离职提取、在线还贷、部分还贷、委托逐月还贷、结清贷款等14项高频业务网上办理,目前共受理各类线上业务3.56万笔,金额8.35亿元。
2.全面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结合住房公积金执法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执法工作的相关流程,遇到与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不适应的内容,及时作出修改、调整。
3.细化落实,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全力配合州政府、州政务中心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制度建设改革等工作,深入推进“一窗受理”和政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全州各县市均设立住房公积金网点大厅,全部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标准和要求实现全部业务一窗通办,着力打造优质的人性化高效政务服务环境。在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已入驻当地政务大厅的基础上,今年积极对接州政数局,协调延吉市友谊路管理部优化入驻州政务大厅的工作,梳理、发布办事清单,并将业务事项嵌入大厅综窗,实现双赢,进一步推进“就近办、多点办”的便利模式,为缴存职工提供更为便捷的办事环境。
4.进一步成熟和完善“跨省通办”机制。坚持以优化政务环境为目标,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聚焦具体业务事项,依托综合服务平台,通过“全程网办”、“两地联办”等方式全力推动通办工作落地落实。在13项业务已实现跨地区办理的基础上,通过接入吉林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丰富网办业务,以全程网办为主要方式全面推动落实业务事项“跨省通办”。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
1.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为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化、科学化,通过积极开展调研、研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将《延边州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延边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相关《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通过中心门户网站广泛征求意见,经中心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召开专家论证会,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州司法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2.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动态清理工作。认真梳理由中心制定且现行有效的《延边州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实施细则》等3个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失效文件,完成数据库编制工作,报有关部门。
(四)强化依法决策意识
1.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参与中心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贷款合同管理与修改、重大复杂案件等事项的审议和合法性审查作用,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2.严格遵守决策程序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党组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按照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依靠制度管人管事,坚持重要工作集体研讨、重点工作提醒督办、紧急工作限时办理等工作制度,讲政治、讲团结、讲规矩,不断提高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中心执法工作实际,编制了《延边州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师审核制度》,并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确保执法程序合法合规。
2.切实加强全方位管理。贯彻执行《吉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且在编在岗的人员,参加法制部门组织的全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多措并举开展宣传活动,采取报纸、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方式,通过送政策进企业、社区、广场等人员密集地解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公积金缴存、使用方面的政策,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知晓率,促使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于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在进入执法程序之前,采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结合实际案例,达到“以案促改”的效果,全年下发催建243份、催缴通知书334份。
七)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围绕重点工作加大主动信息公开力度,积极组织各处室、各管理部编辑政务信息,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审批流程对外发布。重点对便民服务举措、政策的出台和调整等全年的工作进展情况通过新闻媒体、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对外发布,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社会知晓度,让缴存职工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全年共发布部门网站政务信息152篇,微信平台推送信息100篇,报纸专刊24期,回复12345政务平台工单113次,微信留言1265人次,网站咨询127人次。
(八)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
加快推荐信息共享建设工作。通过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平台和吉林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来获取共享信息,目前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可获取到省民政厅的婚姻登记信息、国家民政部婚姻信息、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社保参保证明信息、省市监厅的企业登记基本信息、省税务局的契税完税证明信息、省自然资源厅的吉林省不动产登记证明信息、吉林省不动产权证信息,并已将婚姻信息、社保参保证明信息和不动产权证信息运用到线上业务受理的流程中,实现行业内共享信息的查询与使用。
(九)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之一,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的、要求及内容,全面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文献内容,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学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2.重点抓好“关键少数”的教育培训。采取多种形式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上的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论述,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化认识各项战略部署的整体性、关联性、协同性,进一步明确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指导住房公积金法治工作实践。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相关要求,每年均按时通过中心门户网站公开年度报告。
(十一)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强化宪法学习宣传。一是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主题,于12月6日以“支部连支部”形式开展“宪法宣传周”专题学习,学习了关于宪法应知应会的知识内容;二是组织中心全体干部积极参加2023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宪法知识答题活动,12月1日至12月6日参与答题500余人次;三是充分发挥阵地普法作用,在中心一楼大厅,利用LED电子显示屏连续一周滚动播放宪法相关知识,制作“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海报展架,放置在中心业务大厅进行展示宣传,使群众能随时随地接受宪法教育,深入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精神和内容,引导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营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浓厚氛围。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加强行政执法建设,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办法》,并组织实施,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中心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进展和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的普及范围仍需提升,面向小微企业的普法力度有待加强,部分企业仍未参缴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认知度较低;二是执法队伍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仍需加强,组织执法人员的培训形式较为单一,学习载体不够丰富。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积极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注重统筹谋划,充分发挥中心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延边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内容,围绕中心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发挥领导带头和突破作用。明确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具体分管工作,层层传导、压实责任,确保中心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二)坚持学习引领,强化思想武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身作则,重视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树立和法治意识培育,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法治观念,开展普法专题讲座以及与公积金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持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服务、应对风险、促进发展的能力。
(三)依法履职,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坚持形成议题,召开党组会议,会前充分调研、会上充分讨论,发扬民主、集体决定,确保各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计划安排
(一)强化培训教育,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发挥政治领导和思想领导的作用,把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建设的要求原则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个方面。一是采取多种形式、丰富学习载体,强化对宪法、《民法典》以及住房公积金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内容的学习,充分结合中心工作实际,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观念,促进中心各项行政行为在法治轨道上正确依法运行。二是引进法学专业人才,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的学习,更好地完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三是通过对中心执法人员开展培训教育,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全力建设一支公正、廉洁、高效、文明的执法队伍。
(二)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多措并举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缴存、使用等政策的宣传工作,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知晓率,进一步释放公积金制度优势效应,促使单位为职工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二是如产生行政执法案件,中心将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延边州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依法依规,公正执法。
(三)提升服务效能,塑造良好形象。一是积极顺应便民利民大趋势,创新服务举措、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着力在减环节、减程序、优服务上下功夫,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打通信息壁垒,更大程度提升便捷性和网办体验,依托现代化电子信息着力打造“互联网+住房公积金”运行模式。二是继续坚持以服务需求为导向,积极提供个性化、精细化的服务,不断完善网上业务、网上互动等在线服务内容,尽快实现线上、线下相互补充、相互增益。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