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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或州外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

日期:2021-12-21 09:10
                                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或州外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业务
办理事项
说明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偿还商业银行购买住房贷款或州外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时,可提取夫妻双方缴存的公积金余额,每年提取额不超过一年的还款本息。
办理地点 州内各管理部办理
办理方式 柜台办理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审批时限 当场办结
政策依据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六章第四十四条
申请材料 首次办理的:1、《延边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户口不在一起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离异单身的户口簿婚姻状态需相应变更或提供离婚证);3、提取人银行卡;4、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5、所购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产权证;6、借款合同;7、当年的还款计划(加盖银行业务章)。8、购房人户口或异地在职证明(州外购房的)。
非首次办理的:1、《延边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户口不在一起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离异单身的户口簿婚姻状态需相应变更或提供离婚证);3、提取人银行卡;4、当年的还款计划(加盖银行业务章);5、购房人户口或异地在职证明(州外购房的)。
提前结清的:1、《延边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户口不在一起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离异单身的户口簿婚姻状态需相应变更或提供离婚证;3、银行卡;4、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5、借款合同;6、还款凭证;7、结清证明;8、购房人户口或异地在职证明(州外购房的)。
注意事项 1、提取人必须到场。如无法到场,须开委托公证书,由受托人持委托公证书、受托人身份证及以上材料办理。2、如需要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需要同时办理。3、以家庭为单位,每年提取额不超过一年的还款本息。4、提取后,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需留存借款人近6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额。5、所购住房不可既办理购房提取,又办理还贷提取。6、州内已办理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得办理此业务。7、提前结清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的,须先将贷款结清后方可办理,结清证明自开具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还款凭证中贷款余额。本年度如已按偿还商贷住房贷款提取一年还贷额,提前结清商贷住房贷款时需将多提取的月份在贷款余额中扣除。8、州外购房的,购房人或其配偶的户籍或工作地须与购房所在地一致。
相关表格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可在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常用下载》中下载。
是否收费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