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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顺利完成

日期:2020-07-01 15:01
       每年6月30日为个人公积金帐户利息结算日,结息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本年度的结息工作已顺利完成,共为全州25.13万缴存职工结息1.54亿元,人均结息614.34元,结息金额较上年增长8.8%,全部利息归职工个人所有,均已同步记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