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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管理部严把提取审核关

日期:2023-03-23 10:47
  文 / 郎宏波

      今年以来,珲春管理部在优化业务流程的同时,严把审核关,对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零容忍”。近日,管理部工作人员在受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料时发现,珲春市某单位职工王某在办理偿还商贷时提交的购房合同有问题,随后就这一情况展开调查,经与开发商、银行、房产等多部门核实后,确认申请人提供的征信报告、购房合同、不动产证、借款合同均是伪造的虚假材料。按照相关规定珲春管理部将该职工列入住房公积金黑名单,同时对申请人本人进行多次约谈和教育,将其全部伪造的假证上缴备案。
      近年来,一些人打起了利用虚假手续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念头,很多不法中介伙同部分缴存职工通过收取高额手续费,伪造各类假证和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既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工作秩序,也使个人信用和经济利益遭受损失。住房公积金是国家规定的政策性长期住房储备,虽然归职工个人所有,但必须专款专用,只有满足规定的条件和情形才能提取使用,通过虚假手续骗提住房公积金属于违法行为。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黑名单管理制度,针对违规提取行为,不仅记载其失信记录,五年内不得使用,还要向其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职工最终有可能会丢失自己的工作而得不偿失。再次提醒广大缴存职工正确使用住房公积金,切勿相信非法宣传广告,以免给自身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