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资金归集缴存工作,根据吉林省统计局发布信息显示,延边州2022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7379元(月平均工资6448元)。我州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随之调整为19344元。符合核定条件的单位可以进行基数调整,并补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切实维护职工权益,充分发挥制度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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